拘留后,公安局是否可以再录用

去年一位在警察学院读书学生殴打了我的朋友。当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拘留处罚五天决定,请问他毕业后是否还可以在公安机关上班?
补充提问:
但违法行为人寒暑假一直逃避在外有二年了,不接受公安机关处罚,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执行,但公安机关说天津太远没法去执行,请问受害人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6-13-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可以从事警察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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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宝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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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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