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自卫吗

有一天我去吃夜宵.可能跟老板娘坐得近了点.老板拿刀冲着我们跑来砍我们. 我们见有酒瓶在地上,被老板砍了两刀.我拿起酒瓶打破后往老板身上刺过去,这样我有罪?
咨询者: 海南  [咨询时间:2010-06-17-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你情况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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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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