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贷和旧贷不是同一借款人,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陈某从银行贷款10万元,张某为其担保。到期后陈某没有还款。后来,在银行策划下让陈妻江某又从银行贷款10万元,张某在朋友介绍下,在不知陈某未还款,并不知江某为陈妻的情况下,给她担保。结果江某将新贷的款归还陈某的老贷款。现银行在江某贷款逾期的情况下,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江某在贷款用途为:“购物”这是银行和江某的欺骗行为。请问:新贷和旧贷不是同一借款人,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6-20-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承担担保人的责任

我咨询杨汉卿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宝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汉卿律师 > 杨汉卿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