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商品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老婆名字
我家的房子是农村的自建房,非商品房。和老婆结婚后开始把老婆的户口迁移到我家来。在我老婆的户口落户过程中政府突然开始让办理房产证,父母对房产证没有什么概念,在老婆户口还未落户到我家的时候就签字办理了房产证。
房产证一共有三本,分别是我爸,我妈和我的房产证,在拿到房产证后5天左右我老婆的户口落户到了我家。
大概情况就是以上所说的,现在就想如何在房产证上加上我老婆的名字?
我爸爸和我分别去当地的房管局询问过,但是答复却不一样。我爸爸询问的结果是:因为还有很多人的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所以加名字的事情要等两个月以后办理;我去询问的结果是: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早于户口落户时间,不能办理加名字,只能办理房产转移还是什么的。
因为房管局的答复不一致,所以想来咨询下~先在此谢过了!!!
问题补充:
1.如果是可以直接办理,怎么办理呢?
2.如果是只能通过房产转移,应该怎么办理呢,房产的交易税是怎么收取的呢?
补充提问:
谢谢各位了!!小弟还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实在是让我很恼火~~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6-20-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加上你老婆的名字,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允许,与户口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