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贷款”了,怎么办?
我曾经在一房地产公司工作期间,和公司大多数员工一起被公司以我们的名义办理了虚假的住房按揭贷款,所贷款项被公司使用,为此,公司和我们签订了一个协议,承诺此贷款本息都由公司承担偿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我们很多人目前早已不在那个公司工作了。一些人因为办理信用卡和个人住房贷款等原因发现自己因为不良信用而无法办理,经查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好些年没有偿还银行本息了,为此,我们都背上了几十万元的银行贷款,虽然银行目前没有对我们个人催款,但我们的个人信用受到影响,不能办理信用卡和其他银行贷款。请问律师,我们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处理?怎样才能消除我们的不良信用?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6-21-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建议持“公司和我们签订了一个协议”起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