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
前年我老公拿我的身份证在银行办了张信用卡,里面批了有两万元整,之后每个月都有按最低还款去还钱.但之后因为金融风暴的事.生意做亏了,没有钱生活,也就没有钱去还银行,这其间我们夫妻两只能靠打工来养两小孩子。到现在有一年多的时间,银行利息都有两万多了,现在银行追我还钱。说如果没钱还就要抓我。我跟银行解释我每个月只能还一千。但银行不肯。说要我一次性还上。但法律不外人情,我真的是没办法都还。还有我两个小孩还小。到时如果真的要抓我的话,能不能让我老公顶替我。这件事,我老公有多少任责?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6-22-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信用卡诈骗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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