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建回迁房,回迁日已过期,我该怎么办?

我是2006年9月作为动迁户,与开发商、动迁办迁的回迁合同。我的原房62平方米,回迁房是原地盖楼,给我90平方米。回迁房交房日是2008年12月25日,现在交房日已经过去一年半了,动迁工作仍未完成,有三分之二的住户还未搬走。今天,我又去了区里的动迁办,动迁办的答复是,这个地块只是延期,还是要继续开发。
因为从交房日计算,我的合同已到期,并已过交房日一年半,根据民法通则“合同过期两年,将不受法律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应该怎么办?
我的想法是:
1、如何让合同继续有效?
2、房子如还能盖,就算是延期交房,我还是想要回迁房,因为这个地点好。
3、房子如不能盖,我将如何办?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7-01-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根据合同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我咨询杨汉卿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宝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汉卿律师 > 杨汉卿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