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这样做符合要求吗 我该怎么处理

你好
出了事故 就做了笔录拿了验车报告,事故认定书,对方的汽车无强制保险,也没做抵押,交保证金,对方的汽车从交警队拿出来了,这符合要求吗?

事故认定书上写的日期是6月22日发的 我和对方都付相等责任 当时我还在家里养伤 我什么都不知道 交警也没给我打电话 对方的汽车居然放出来了和他谈谈理都不理我. 事故认定书是寄到我厂里的,信封上的日期是6月29日 而我拿到事故认定书日期是7月5日
事故认定书上写双方争执赔偿金一方不愿意3天内可以写调解申请书 交警队可以处理 可现在怎么办呢 那是谁的问题 可要上法院起诉的话 我还没这么多钱 我应该怎么处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07-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可以。

我咨询杨汉卿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宝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汉卿律师 > 杨汉卿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