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超市签订的租赁协议问题

我是个个体工商户,和超市签定了一份租赁协议在超市内租赁一个柜台销售碟机,今年我们销售的碟机赠品涉嫌侵权,接到传票。超市拿出我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协议,上面有免责条款,说是乙方在承租期间所出的官司和别的事情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大概就是这个意思),让我们自己去应诉。我迷茫的是超市拿出的这个免责条款有法律效力吗?法庭会认可吗?然后是超市现在才是被告,我有能去法院应诉吗,或者我该以什么身份去应诉呢?还有就是法院有可能认定被告是我,而不是超市吗?希望对相关事情有过经验的律师能给小弟个回答,让小弟知道下一步做什么,谢谢各位了!!事情紧急,现在离递交答辩状的期限只有2天了,希望看到的朋友能尽快给个回复,我两小时内在线
补充提问:
再有就是关于答辩状的书写问题,小弟是个小白,对这事确实是第一次遇到,希望能有朋友给个写法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7-12-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积极应诉。涉及专利侵权建议聘请律师代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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