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房改的福利房要提高租金

你好!我们单位于1998年福利分房,但后来没有参加房改,到99年的时候单位单方面下发文件将福利房改成租房,逼迫职工签订租房合同,有的签订了有的没有,但单位一律从工资里扣除房租,后来我们也去叫房租了一只延续到现在(注:以前每户收40多元)。两年前,外地一家企业将我们的单位收购了,我们的房子三年来一只延续以前的房租,可是上个月单位下发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去签订合同并要提高房租(每月200多元)否则断水断电,我们在规定时间内没去签订租房合同也没去交他们制订的房租,结果他们短了我们的电,我们接上他们又断········
请问律师,我们虽说离开了原单位但都是在原单位干了很多年的老职工,房子是福利分房,原单位基本上没有交住房公积金,原单位的工资也很低,正是因为有这个房子我们才在原单位干了很久,可是现在又这样,现在的单位最终目的就是要将我们逐渐的赶走,真是惨不忍睹啊,到我们现在的这个年龄,将青春全部奉献给了原单位,却得到很少的收入,唯一令我们可以告慰心灵的福利房也将被人剥夺,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啊?社会为什么这么不公平,利用我们的无知和善良将我们一步一步逼迫欺骗到无家可归的地步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19-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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