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哪些权利?
您好!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城中村改造。我们武汉市也不例外。我住在武汉市武昌区柳村。行政上属于三角路村集体所有。整个村上只有三户人家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齐全。别人均是只有房产证。有人甚至什么证也没有。
在这次拆迁中,(刚开始的),拆迁政策是原村民可以百分之百还房。无论有证无证。即有多大面积就还多大面积。而其他人则每户还130平方,余下面积按每平方2200元给钱。
我想请问一下:我这样有证的能和他们只有一证的一个待遇吗?按说他们一证的属于小产权房。我能够要求什么呢?
而相邻的公太里,那里的居民为两证的。他们按每平方米5000元计算。我能要求按他们的相同条件签约吗?
另:假如还房仍为一证的如何办呢?我如何保证自己的权利呢?我有哪些权利呢?
恳请您百忙中抽空给我回答。本人将不胜感激!!!我要做哪些前期的工作?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7-20-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拆迁改造是根据当地的政策。最好详细了解一下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