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院工作人员对阵平民百姓如何维权???

您好!2009年4月份我父亲晚上回家被邻居堆放在楼道的杂物割伤手指,不料邻居(在市法院工作)出来恶语相对并出现推搡,后来惊动了110。不料其连夜入住医院,但医院以其身体无碍劝其出院。后他又托关系入住另一家医院并出示了一张陈旧性骨折(后确认为半年以上)片子,医院遂为其出具了病例证明。后其以旧患腰椎间盘突出为由诬赖我父亲将其打伤,在市公安局做了一份伤残鉴定(轻伤)进行敲诈勒索,索要人民币78000元。后来我们在相关医院找到证据将伤残鉴定推翻(确认为轻微伤)。不想2010年4月份他又以原来被推翻的那份伤残报告将我父亲以刑事附带民事高上法庭。我想请问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补充提问:
对方的刑事附带民事请求被驳回,如果以民事起诉,一般情况下,会有什么结果?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7-24-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对方起诉可以,但需要你积极应诉。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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