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f房东要提前解约,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与房东签约,未到房屋管理机构登记。租期三年,还有将近两年的有效期。相关条款:

1.租期内甲方(房东I)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起居,不得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期内房租加价,但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出租的除外,如:房屋拆迁等原因造成房屋无法居住,甲方在接到有关通知后,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搬出,租金按实际居住天数计算。
2.租期内甲方提出解约,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搬家费用。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法规办理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协议还有将近两年的有效期,房东就命令我必须一个月内搬出,而且态度非常恶劣。因为孩子太小(几个月),我实在不想搬家(当初从别的地方搬家到这就是为了照顾孩子,好中午回家喂奶,因为单位就一个小时的午餐时间)。

房东违约,协商后他们最多只赔偿两个月(现在房租的)的费用,我不接受,因为现在租类似条件的房子,最少要1.5倍的费用。如果搬出,未来两年内单房租我就要损失两万多。

房东要我在他们口头通知我一个月内必须搬出,并威胁换锁,理由是自家用房。个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他们违约,应该主动帮我找房,适当补偿搬家费用,未来租房差价等相关费用(如果迫不得以,非得搬,我不得不中午打车往返单位与家给孩子喂奶,因为单位只有一个小时的午餐时间),而不是命令我限期搬家。

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到仲裁机构仲裁,我胜诉的概率是多少?我要求房东支付的合理的违约金是多少?类似案例的处理?

非常感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25-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合同有约定,按合同处理。

我咨询杨汉卿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宝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汉卿律师 > 杨汉卿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