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无辜被银川房管局冻结,银川房管局是否违规!!

2003年,离异后,无房。自己带女儿。2003当年申请星光华的经济适用房,审批通过后,交了首付后,剩余的在建设银行贷款。前天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后去调档,发现我的房子被冻结了,去房管局询问,对方告诉我,我最早参加过房改,又申请经济适用房是违规,需要罚款。
最近我查了些法律,至少2003年前没有政策要求参加过房改离异后无房的不可以
申请经济适用房。至于现在如何我没有搞清楚??
另外,我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样是否说明我即便当时违规,因为过了好多年,也不能去追究这个事情了,房管局冻结我的房产是完全错误的。
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谢谢!!
补充提问:
我非常想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条是否适合我这件事情!!!谢谢!!!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0-09-18-状态:未解决]
杨汉卿律师的解答:

此情况与政策有关。建议查询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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