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27 18:48:10 文章分类:律师常用文书范例
申请人:范XX,女,1971年3月7日出生,汉族,住本市XX区X山前街XX号。
电话:133XXXXXXX
被申请人:何XX,男,1966年12月11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门大街31号。
电话:1336XXXXXX
上列当事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0月17日作出(2007)西民初字第0XXX8号一审民事判决,经公告送达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事实和理由:
2007年4月29日,被申请人向我借款人民币一万元用于周转,并承诺会尽快归还,后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追要此款,被申请人多次推脱,并威胁申请人。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0月17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返还申请人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现已生效逾七日,被申请人并没有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请求目的:
1、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还款人民币1000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诉讼费50元;
3、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申请执行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被申请人身份信息复印件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