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驾驶肇事逃逸致两条人命致死,判决陪2.96万
2008年5月10日22时50分左右在河北省保定市蠡县留史镇,蠡县蠡吾镇曹庄村田元元无证(田元元并未取得交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高速驾驶冀FCQ557号机动车横冲直撞,当场撞飞从四川来此地务工的陈涛、欧碧清夫妇后驾车逃逸,致使陈涛、欧碧清夫妇没有来得及获救治而惨烈死去——他甚至连眼睛都未能闭上,遗留下没有生活来源的年仅11岁的女儿、12岁的儿子,以及双方年逾古稀、年迈多病的四位老人。
事发以后,死者们的一双儿女整日泪流满面,在失望与痛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黑夜中,他们总是呼喊着爸爸妈妈从恶梦中惊醒;白天,爸爸妈妈成了他们始终挂在嘴边的词,但是这两个词,从事故发生那一天起,便变得只有重量却没有实体了!
而双方死者的父母,在事发后的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家人都不敢把他们的爱子爱女遇难的消息告诉他们。大家可以试想一下,一个人辛辛苦苦花了大把心血抚养大的儿子女儿在一瞬之间被一个车祸夺去生命,白发人失去黑发人,那将是怎样的愤怒、痛苦和悲哀!
为了给受害人讨回一个公道同时也为了让肇事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死者亲属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长达7个多月漫长的等待和煎熬,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法院一审竟然作出了如下判决[(2008)蠡刑初字第6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人田元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二、被告人田元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29609元。
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车主杜XX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它诉讼请求。
夫妻二人同时遭遇交通亡故,留有一对正在读书的儿女和老迈且无经济来源的两对父母,法院仅判决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9609元,难道两个人的生命就只值这区区的29609元人民币!那一对可怜的孩子以后让谁来抚养?那两对无助的老人又怎样去度过残年!对于这样的判决,我们有权利猜测这样的法庭和犯罪人的神秘关系,我们有权利质问公理何在?
一对农民工,背井离乡,辛辛苦苦十几年,在一瞬之间失去了生命,而法院对此案却戴着有色眼镜将两个鲜活生命的价值以及两个小孩四位老人的善后定为了区区的29609元。难道农民工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了吗!难道农民工的生命就不值钱了吗?
如今转眼之间年关将至,寒冷的冬天即将终尽,可是对于受害人的亲属,在面对着有理无处申有冤无处诉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不利情形,春天纵然可以温暖他们的身体却温暖不了他们一颗颗无奈绝望的心灵。
广大网友朋友们,受害人亲属能力有限,该努力的都努力了,但却只得到这样的结果。天下有正义感的朋友们,请你们看在父母双亡没有生活来源的两个孩子的份上帮帮这个家庭出点主意,帮帮这个家庭想想办法让这种所谓公正的判决直达天庭!帮帮这个家庭,让天下的人来评评理吧!请网友们、有正义感的人们和媒体帮帮忙,伸出援助和正义之手让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无助的孩子得到应有的补助,让绝望的老人不再进一步痛苦,让受害人的亲属看到希望!
先在此磕头感谢大家!
爱害人亲属
QQ:1051509204
2008年12月30日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08-12-31-状态:未解决]
李伟律师的解答: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人民法院(2008)蠡刑初字第6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部分量刑太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保定市蠡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民事部分赔偿数额较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有权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