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注意事项

时间:2008-12-24 14:18:49    文章分类:工伤赔偿

申报工伤注意如下:

    1、是否存在劳动工伤(劳动者认为是工伤有提供这方面证据的义务)

    2、是否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单位负责举证)

    3、有关证明文件的取得(交通事故伤害的证明,由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出具;

       暴力伤害的证明,由公安刑事管理部门或治安管理部门出具;

       见义勇为的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职工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裁定书。

       不予出具证明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执业机构:北京市长安律师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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