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我在公司有三年了[都签定了合同]因性格不好与领导吵了一次!合同未到期叫我自动辞职未果!又说是“开除”我,基本工资已结算并支付与我。但没有其他手续和任何补贴!去年的年终奖金也没给我,三年来公司没有给我们买任何保险,也没有任何[高温]补贴[因为我们在室外搞安装维修的]!现在叫我走人是否该对这三年来付出的做一点补偿?我找到当地劳动局,却要求我到公司开[辞退或开除]证明!否则不能立案仲裁!我又找到公司却说:要开单就只有[自动离职申请书]其他威胁到公司利益的单是不可能给我开的!我不是自动离职当然不能签这个单了!又找到劳动局说:没那些手续就是证据不足!不能立案仲裁!作为弱势群体,我没有办法来解决这个事情,所以就想在这里找到办法,并公布了我找的劳动局名称,和我的手机号码!希望有人帮我!但第二天就遭百度删了!真的好郁闷!国家公布的政策该怎样就怎样嘛,为什么就不能公布与天下呢?我想知道国家规定象我这种情况就该这样处理?我们弱势群体要公正就那么难?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09-1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