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单位领导请客,还有几位我素不相识领导的朋友。喝完酒后,准备去喝茶。其中一位素不相识领导的朋友也去了,在茶馆的楼梯领导和朋友摔倒啦,领导没事,但他朋友摔成重伤。当时我还在门口,根本没看见。可是我被起诉了。请问律师我有责任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07-状态:未解决]
杨世渊律师的解答:

你没有责任。你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没有行为,你不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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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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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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