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子女和小儿子争夺房产

以前老人较为健康时和小儿子在一起生活,长达30年,儿女都给老人生活费,而且老人说过自己的房子日后归小儿子,生活费给小儿子掌握,现在老人自理能力差,大女儿、二女儿想要求平分房子,问她们有权力这样这样做吗?如果要平分,在一切费用老儿子承担的情况下,老儿子的比例能够占多少?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6-05-10-状态:未解决]
李建超律师的解答:

可以让老人订立遗嘱。没有遗嘱的,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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