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

你好:我和我先生结婚4年多了,有个3岁半的女儿,我俩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现在因为女儿的抚养问题有意见已经闹上法庭了,他有手艺是车工,工作虽然不固定但是工资也算可观,他有俩个姐姐都已经结婚了,我们结婚后一直和他的父母居住在一起。我没有什么特长,现在也没有工作,而且身体还不太好,因为生完女儿身体上留下了病因,我还有个弟弟还没有成家。请问如果我们都不想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孩子会判给谁的可能性会比较大?急盼回复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9-10-状态:未解决]
刘若阳律师的解答:

你好,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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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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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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