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是江苏的,我家有兄弟两个,在我哥25岁时,用家里所有的积蓄和外借钱以我哥的名义买了一间(5万元)小产权门面房,请问这间门面房能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吗?
补充:我父亲现在已去世,母亲站在哥哥那边说当时购房款有哥打工的2万多元,外借的钱都是我哥以后自己还的。请问母亲的证言法院会采纳吗?
(1998年买的房)。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2-08-状态:未解决]
谢瑛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该房产不能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但家庭的积蓄属于家庭财产,你可以主张相应部分。关于对外借款你母亲的证言只是证据的形式,是否会被法院采信需要结合相关证据来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