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共同买房后分手

我与女友交往后以结婚为前提共同购买房产,我把好地段的旧房子卖了,在郊区买了套新房,她出资15%,我出资85%。现在她又突然提出分手,要求拿回全部购房款!我必须给她吗?怎样要求经济赔偿?
补充提问:
先谢谢各位解答的律师!但我觉得自己卖房买房经济损失非常大!主要是她如果一开始就说明不确定结婚我就不会换房了!而且我现在也给不起这15%,得贷款,这里面的利息很高!既然事情都是对方引起的,我觉得她必须负责,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请问这十分合理吧?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2-19-状态:未解决]
谢瑛律师的解答:

你女朋友可以主张要回其15%的出资。

我咨询谢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南京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谢瑛律师 > 谢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