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时间:2011-06-23 11:54:11  作者:刘永斌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有限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刘永斌律师:13910531168

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允许公司回购股权的,因为回购股权就意味着公司资本的减少,这不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所以法律规定了股权转让制度,但在原来公司法框架下,股权转让有时很难实现,另外大股东利用“资本多数决”制度也常常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而中小股东却很难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救济。新的公司法生效后,这种情况会有所改观,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制度”,这个制度使中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则产生公司被动回购公司股权的法律风险。

一、申请回购主体

对股东会决议持反对票的股东。公司法规定,对股东会决议持反对票的股东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司按合理的价格回购自己的股权。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什么是“合理价格”,公司法并未给出相应标准,我们认为,可以是双方协商价;如协商不成,可以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样对公司、对股东都较为公平。

二、回购情形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用工作之便,并且符合公司法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一般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规定;二是公司章程没规定的从法定即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以上三种情况只要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上持反对意见并签字确认,就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三、程序保障

1、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应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最后用书面形式,在送达时保留相关证据。

2、如果六十日内仍未达成回购协议,股东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四、注册资本限制

我们要注意的是:公司回购股权要遵循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如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公司在回购股权后,不能低于以上两个规定,否则会导致回购无效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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