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仲裁

甲公司在珠海,乙公司在肇庆端州,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所在地在高要南岸镇。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现双方发生纠纷,问该案可否仲裁?由哪一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08-状态:未解决]
刘永斌律师的解答:

如此约定被认定为约定不明(如工程地所在地没有仲裁委或有多个仲裁委),则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如确想仲裁,双方可重新协商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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