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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
2013年年初与XX公司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此协议未写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时间(明显对我不利),到现在为止我只收到很少量的转让款,我能否享受该公司的分红(因公司未支付全部转让款),或者说我应该享有未支付剩余转让款和在这未支付时间内的剩余转让款的利息之和。
咨询者:
fa499508
新疆
[
咨询时间:2013-08-09
-
状态:未解决
]
刘永斌律师的解答:
按转让协议约定承担,如果未办理过户手续,对方未支付相应对价,且对分红未做约定,个人认为可以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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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斌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瀛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金融证券 期货基金 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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