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屋转让
章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
我于2005年在西安市按揭了一套商品房,按揭期限10年。2008年12月份,我工作调动去北京,想把这套房屋卖出去,而且已经找到了买家。现在我去房产局,他们说没有房产证不给过户,去公证处公证处说这样的买卖合同做不了公证,吓的买家直接房子不要了...
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子不能买卖吗?有没有什么办法保护我们的利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3-05-状态:未解决]
刘健康律师的解答: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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