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后续 这就是我的亲人
今年3月我和我父亲.前妻去公证处做如下公证;1我全权委托我前妻受理我买房子的一切事宜.2对售房后的房款3人平均分摊,由于我前妻是房屋销售所以买房的事业一起交给他处理.再者我想一边还有我父亲在所以就放心地到外地工作去了
过了半月左右我前妻致电给我说下家找到了,但只能买150万,因为急着买的原因,(此房屋的真实售价应该在180万以上)然后过了两个月左右我问她催要首付也是一直推托,直到5月底我才刚收到以首付为名义的5万元因为下家是贷款买房的于是接下来就是艰辛的追讨尾款过程问我父亲和前妻他们两人就相互推托我说房款什么时候到不是问题,但我是委托人我有权利看一下关于买房的所有凭证吧,一提这事我父亲和我前妻当夜就消失了一直就我打十个电话他们看心情回电上家也一直不配合,直到6月中旬我在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着手调查,这才恍然大悟,其实贷款6月8日就下来了他们为了骗贷,逃税。首付交易不仅作假还做阴阳合同实际交易价格高达200万左右,在追讨首付的过程中我的委托人不仅中饱私囊还将房款以高利贷的型式借给我。我被她骗得还心存感激,实际收到15.5万最后竟然变成了23.6万,我的父亲和前妻不仅侵吞了我的房款,还分别买了房子,我实在没想到事实是这样的,作为产权人的我200万的房款,我只拿到15.5万还被骗了6万,后来想想如果不是自己盯得紧连15.5万都拿不到。由于接受不了现实我大病了一场,痊愈后我疯狂的打我前妻的电话,她最后来了句,我没想存心害过你,我只拿钱。原来幕后黑手是我的亲身父亲,这就是我的亲人,我想咨询一下我可否上诉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还有像她们这种明知做过公证还知法犯法,骗贷,逃税,利用不正当手段侵占他人财产。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呢,请帮帮我,我要上诉!!!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6-23-状态:未解决]
范嬛菁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售房款,买卖无效的可能性不大。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