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咨询

诉争房是本人94年拆迁安置房,我由于工作原因次年将户口迁出该房,96年该房户口只有我儿子一人,经父亲同意同年将父亲户口迁入该房并借父亲工龄优惠名义购房。该房父亲生前从未居住、治理过,实际出资人也是本人,但银行现金解款单当时房管所规定必须写工龄人父亲的名字,其他兄妹都已证实本人是实际出资人,房屋实际所有权人。父亲现已故世,兄妹中有一人要继续这个房产。请问:该房产是不是老人的遗产?据说法院开庭赠与我房产的兄妹他们碍于面子只写书面赠与不愿出庭,这样是不是对我胜诉很不利?银行现金解款单名字是父亲的,用什么办法证实是我出资的?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1-03-状态:未解决]
范嬛菁律师的解答:

如果产证上有你父亲和你二人的名字,那么你父亲也是产权人之一,他的权利份额作为遗产,所有的子女都可以继承的,现在,有兄妹表示愿意把他们的继承份额赠与给你,请提供相应证据给法院。需要帮助,可以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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