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问题

在此请教几个问题。
一。我生父在世的时候购买了一处房屋,后来生父走了,母亲再婚,而这套房子现在的产权证上所写是我继父,生母,以及我继父的儿子的名字。请问根据法律我是否能够申请把我继父以及继父儿子的名字去掉,只写上我的名字。
二。母亲的户口在迁出上述房屋以后,是否可以迁入继父与母亲再婚后所购买的房屋。
三。母亲如果不迁出生父所购买房屋,在将来继承房屋的时候,继父以及继父的儿子是否有继承的权利。
以上问题,恳请详细回答!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1-04-状态:未解决]
范嬛菁律师的解答:

当时,你父亲去世时有无留下遗嘱,如果有遗嘱,需按照遗嘱继承。否则,按照法定继承,你对于该房屋应当有四分之一的产权份额,如今的产权登记情况明显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可以起诉要求行使继承权。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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