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 由于离了二次婚没离掉,所以和老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我有三分之一
的房产 我为了能离婚所以放弃房子产权,选择居住权,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不
能住在一个房子里,既然放弃房子了,也没有居住权。如叫我老公写张承诺书,
承诺我有居住权,如他敢我出来,要补偿我住房费用。请问这个承诺书有用吗?
咨询者:
新东
上海
[
咨询时间:2009-12-14
-
状态:已解决
]
范嬛菁律师的解答:
这样做是有法律风险的,建议你和先生协商一下,实在不成的,可以再次起诉。具体操作,可以联系面谈。
我咨询范嬛菁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范嬛菁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范嬛菁律师
执业机构:
华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工商税收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私人律师
更多范嬛菁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范嬛菁律师
>
范嬛菁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