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我妹离婚后,和前夫有一个女儿,现由我妹抚养,她前夫离婚后在上海又结婚,前不久她前夫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和现在妻子有一住房,我是想问,我妹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怎么申诉。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2-23-状态:已解决]
范嬛菁律师的解答:

你妹妹的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其父亲生前没有以下遗嘱的,她可以向上海的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析产。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

我咨询范嬛菁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华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工商税收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范嬛菁律师 > 范嬛菁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