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6年,被公司恶意解雇
在公司工作16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夏季每日工作12小时,冬季每日工作11小时,全年法定假日,无双休日,无年休假(除春节节假日外)。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此理由是不存在的,在此期间考勤卡被公司收掉,无法考勤,但在此期间正常上班,并没有旷工,并有证据可证明。
请问一下,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能得到16年的加班工资,劳动赔偿最多能赔多少,作为本人需要做些什么准备?
谢谢!
补充提问:
对的,16年没有签定劳动法律手续。工资是每月打一部分工资,剩余工资是年底一次性发现金的,每月没有工资单,交社保金也是05年开始交的,之前没有交过。加班工资是否可以分每日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和年假加班工资三部分加班工资一起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05-状态:未解决]
范嬛菁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违法解聘的赔偿金以及加班工资。但关键还得提供证据。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