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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妈的户口在我家,但没有房产,房产证上是父亲、母亲、我和奶奶(过世3年)。我们的房产是占地108平方米的两层楼房和一间24平方米的平房。姑妈要求析产,把24平方米的平房给她,她是否享有这个权利?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06-状态:未解决]
范嬛菁律师的解答:

你奶奶的共有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在子女之间继承分配。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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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华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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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工商税收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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