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付全责吗????!
大家好。去年6月,上海安亭一位民工在工地上被重物砸伤颈肩部,我爸是小包工,开车把他送到当地医院治疗。后因本地医院能力有限。上虞市人民医院老板有熟人,即被转到上虞。医药费8万左右,还有生活费一直没少,10月去鉴定了8级残疾,我家肯赔偿3万,协商不好把我爸告上去了,2月11号开庭。咨询律师说,这个我爸要付全责.要另外索赔16万多。他是居民户口,58岁,刚厂里退休来我爸这找活做的。 请问,我爸和装潢公司也是雇与被雇关系,是要付全责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09-01-20-状态:未解决]
廖源律师的解答:
不知你爸承包的工程是否需要相应的资质,若需要,因你爸是自然人,可能不具备,其合同无效,则可由发包人与你爸承担连带责任.否则,若民工与你爸是纯粹的雇佣关系,则可能由你爸承担.
另外,也可考虑按工伤来处理,由发包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