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刑事律师:醉酒的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

时间:2010-12-05 09:59:04  作者: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网首席律师邹广杰  文章分类:刑事常识

   根据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说的“醉酒”,是指生理醉酒,即饮酒过量,导致酒精中毒出现精神失常的情况。在醉酒状态下,行为人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减弱判断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并不会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醉酒的人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并可以得到控制的。所以,醉酒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预防犯罪,控制酗酒,是有积极意义的。

执业机构:辽宁威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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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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