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刑事律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形态

时间:2010-12-05 10:14:33  作者: 沈阳刑事辩护律师网首席律师邹广杰  文章分类:刑事常识

1、 犯罪预备,是指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2、 犯罪未遂,是指由于犯罪份子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 
3、 犯罪既遂,达到犯罪目的 
4 、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的发生 。
执业机构:辽宁威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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