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毁约拖欠代理费用
我公司于一年之前和中华保险九龙坡支公司签订一份合作经营合同.合作期为2年,在和作没有到期的情况之下,保险公司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及拖欠代理费用5万余元.对方以没钱为由恶意拖欠.请求帮助.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1-05-状态:未解决]
刘跃坤律师的解答:
不知合作经营合同的内容是否为保险销售代理,若是,不知你司是否具有保险兼业代理或者保险代理资质。否则,合作经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你司只能主张赔偿损失,不能基于合同主张代理费。当然,无效合同也不存在解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