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赔偿问题
我有一批货物快递到重庆,付的是空运费用,可发现他走的是陆运,还在承诺的时间内没有到目的地,使我蒙受了违约等一系列经济与隐藏的经济损失。这个案例是不是可以是按照合同欺诈处理,现在快递公司只同意赔偿我2倍的运费,我觉得远远不够,请问这个情况如果改怎么处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5-08-状态:未解决]
刘跃坤律师的解答:
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若为一般延误,免除本次服务费,造成其他损失按照民法规定由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为根本延误(即比正常到达时间晚7日到达),视为丢失,按快件丢失赔偿。
违约责任是否为运费的2倍,看快递单的限责条款是尽到提示义务(即有无对该条款的字体加粗或用不同颜色、字号)。若没有尽到提示义务,该条款属于效力待定条款,一旦诉讼,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