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问题
您好!我在我们公工作了9个月左右,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月份填写完书面离职文件且接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签字交由公司代理人,现在公司以没有办理交接为由不发放工资。因为这份工资对我来说有急用。我想请教一下我该怎么办?请您帮帮我好吗?谢谢!!
还有离职交接时间段,公司人事答应给予这时段的工资,我可以拿到这段时间的工资吗?
交接已由接收人及相关负责人签字,会不会有可能编造对我不利的未交接完善的理由克扣我的工资呢?
此事急待解决,希望好心律师给予帮助!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7-06-状态:未解决]
刘跃坤律师的解答:
请求劳动监察大队查处,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付工资。
工资可以主张到劳动合同解除之日。
单位若要找理由克扣工资,应当举证,一般不会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