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只有16岁,在服装厂上班,日工资50元”做为误工赔偿条件,合理吗?

“对方只有16岁,在服装厂上班,日工资50元”做为误工赔偿条件,合理吗?法院是否采纳?是否可以认定对方是童工身份?在误工赔偿上法律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02-16-状态:已解决]
刘跃坤律师的解答:

16岁已经不属于童工,只要没有特别不合理的地方,法院当然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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