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
兄妹4人,三个男孩一个女孩,有一户房子,房子是老太太的名字,老四离婚一直跟老太太一起住,后来老太太去世,老四自己一直住在那个房子里,现在老四得了癌症,不久于人世,现在他想把自己儿子户口迁到自己名下,死后把房子留给自己儿子,请问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该由谁继承?三个男孩,老三已经去世,就剩老二和小妹。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15-状态:未解决]
刘跃坤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老太去世若无遗嘱,房子应由兄妹4人共同继承。老三去世,其份额由其妻子或子女继承,皆无,可由其余3兄妹继承。老四只能将自己部分由儿子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