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下面的赔偿金等要求是否计算正确
这是一位律师为我写的起诉状,法院以开庭几次了,现在还没判决。就赔偿金等方面的计算是否正确,不正确应怎样计算。请魏律师尽快答复,谢谢!
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XX,男,身份证号码:
被告:广州市XXX食品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XXXX
法定代表人:王XX。
诉讼请求:
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1、拖欠工资人民币6484.50元(2009年1月份工资4323元+2月份工资2161.50元);
2、拖欠工资补偿金人民币1621.13元(6484.50元×25%);
3、2008年2月1日至2009年2月15日双倍工资人民币54037.50(4323元/月×12月+2161.50元);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90783元(4323元×12×150%+4323元×1.5×2);
5、失业、医疗保险赔偿金人民币30960元(860元/月×90%×20月×2);
以上各项合计人民币183886.13元。
6、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96年3月1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任职采购员,2003年5月始担任厂长职务至今,原告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尽力尽职,为被告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被告没有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原告办理社保,原告月工资收入4323元。
2009年2月15日,被告无故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且拒不结算、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09年3月11日原告向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09年10月9日广州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穗花劳仲案字(2009)7号仲裁裁决书。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此具状,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如上请,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广州市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03-状态:未解决]
刘跃坤律师的解答:
至于正确与否,需要看你的证据而定。律师工作很细致,你应该相信证据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