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我有没有义务承担。

我邻居有一8岁男孩,和我儿子同一个学校,我每天早上7点骑电动车带儿子去4公里外的学校上学,邻居夫妻比较忙,就托我带着他们儿子一起去学校。结果这次一个急刹车,邻居小孩从车上摔了下来,腿骨骨折,医药费花了5000多元。邻居让我负担2000元。当时也是他们找到我让我顺便带上他儿子上学的,我送他们儿子上学一分钱也没有给他要,是免费的。现在让我负担2000元我接受不了,请问一下专家我有没有负担医药费的义务。为什么?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3-03-状态:未解决]
刘跃坤律师的解答:

应当做适当补偿,补偿多少要看具体情形,过错大小。尽管是无偿的帮助行为,但仍不能免除你的安全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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