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土地买卖纠纷案
我与2006年4月通过朋友介绍与王某签订厂房土地买卖协议,总价400万元,当时双方约定我先期付给王某160万以后,由王某再给我办理房屋土地过户手续,尾款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再予以付清。但合同中未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日期,只约定了我付尾款的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之前。
2006年4月我付给王某160万后,因企业急于办理税务登记,又与王某签订了房屋土地租赁假协议。后因王某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王某一直未能给我办理房屋土地手续,因找不到王某,所以尾款也未予以付清。
现在我要求王某给我办理房屋土地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合同中未尽的事宜。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4-30-状态:未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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