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赔偿
我们老家住在南充市营山县的一个小山村里!因为近些年里村里搞新农村建设,我们的田地都被占用了!现在村长还说我们的老房子都要拆掉!由他统一修建!被拆住户每人可获得22平方米的安置房!村长表面上是在搞新农村建设,其实是想做房地产建设,把我们那儿建成一个别墅区!现在他在没有经过我们家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把我家的老房子拆了,老房子是很多年前的自建房!请问他们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我该怎么做?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1-05-20-状态:未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属于侵权损害赔偿!
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