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岗位上兼其它岗位!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于单位签订的合同职位是销售,但现在要我兼内勤和采购,工资没有加,说过几个月再说。我能不能拒绝兼,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处理,怎么赔付???
注:还在乳哺期(生产后6个半月)
补充提问:
目前于4月1日上面口头通知我兼采购一职,我因为刚产后第四个月,担心工作不保,就暂兼采购一职(至今已2个多月),期间单位没有主动加过我工资,于5月12日,与财务闲聊中了解,总公司采购员有60元话费补贴,后自己申请后,加了60话费补贴.此外,几次要求公司加兼职费用,但一直推说过几个月再说,而且由于产后人比较虚弱,回家要照看宝宝又要兼采购出去跑,身体受不了!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也可以像上面回复的一样来处理这件事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6-10-状态:已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决绝。
企业扣工资的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企业更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自己辞职就更没有必要了!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