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摔伤
我们是一个山西农村学校,因为村里赶庙会要占学校唱戏,学校临时调整周日上了一天,那天中午有个5年级的学生1点就到了学校,学校规定1点半到校,自己玩耍从三楼楼梯护栏掉到二楼,头部受伤,住院治疗20多天在医院花费18000,医院合作医疗报销5000,他自己入得平安保险报了3000,现在他要求再赔偿剩下的费用及营养费等共计17000,并要求学校承诺三年内他孩子有其他问题 学校还必须承担, 请问学校有过错吗 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啊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7-16-状态:未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要求到校时间不等于不可以提前到校!
学校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