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认定为事实婚姻?
我妹妹在94年以前和别人同居,未办理结婚手续,(因为该男人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且生下一男孩,现17岁。在2002年去法院办理离婚时,未被受理,二人写下离婚协议,说明一处房产是我妹妹借款所盖(房产在我妹妹名下),以后一切债务均与我妹妹无关等内容。现在该男人已经去世,其与前妻(已经离婚,经法院判决)的儿子现在起诉所要分得该房产的部分继承权,请问:他们是事实婚姻吗?法院会支持他们的请求吗? ;《br> ;; ;; ;; ;;谢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8-23-状态:已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以便更好的分析判断是非曲直和维权方案!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简练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