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继承

您好,我父亲09年去世后,我和母亲一直未办理继承,现在我想把房产证户主过户到我母亲身上,请问应该怎么办理?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21-状态:未解决]
倪振杨律师的解答:

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后办理过户!
房产赠与公证——
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我咨询倪振杨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创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金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经济仲裁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倪振杨律师 > 倪振杨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